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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应设演出经纪人

2000-03-23 来源:光明日报 王荣祖 我有话说

农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活动目前已发生很大变化,但是供给跟不上,渠道欠畅通,靠临时突击式的“下乡”活动,又不能替代经常存在的演出市场。因此,改革宜从中间环节着手,搭线架桥托“红娘”。

目前,农村文化市场的变化主要在:一、农民不仅要看戏曲和电影,也想欣赏流行歌舞等未见过的艺术形式。二、以往,剧团演出多在庙会时或喜庆日,由村“社”约请,开支由村民集体负担。而现今,诸多农家办喜庆事,盛行召剧团演唱或乐队吹奏,费用全由个人支付。三、现在村庄兴建的新式舞台或临时舞台,以及供演员化妆、食宿的房舍与生活条件,均比昔时优越。

再看供方,又是什么状况呢?一、几乎像样点的演出团体皆在城市,他们一个劲儿地在大城市间忙竞争,而对农村演出市场没有放在考虑的位置,除非应急接受什么分配任务。有时,农村想约请好剧团、名演员“过把瘾”,恐怕多需找关系、走后门。否则,手掂钞票也只有望洋兴叹。二、演出单位一味追求场面宏大,配置豪华,从乐队到布景繁琐复杂,连伴舞也几乎成为独唱必不可少的条件。这到农村更难容纳,农村观众是否能够欣赏?三、演艺人员的观念与生活习惯,尤其是名演员的架子,与农村风尚差距较大。有的嫌农村样样落后,不愿与之深交。以往串村庄“卖台口”,艺人与农村观众打成一片的传统作风所剩无几。有些演艺人员对私家约请与“唱堂会”混为一谈,拒绝接受。

鉴于以上供方与受方的条件变化,若想扩大农村文化消费,繁荣农村演出市场,似有必要设置文化经纪人(或单位),常年活动在乡间,为城市演出团体找出路,推荐文化产品,也为农村举办各种喜庆之家约来合适的剧团、乐队。农村中有众多戏迷、乐迷好事者,乐于从事这类活动,演出团体可以委托为“代理人”,事成给以一定报酬;也可以由县乡文化馆(站)列为一项业务活动内容。

推行这种机制,演出团体应主动积极。首先,演出形式与节目适应农村市场新变化的需要,比如戏曲有化妆的、清唱的,有全本的、折子的;乐曲有大套的,也有独奏的。最好列出一单,印明人员、时间、价格、条件等细则,任受方挑选点择,然后以简单的合同形式成交。另外,演出配置方面宜根据农村具体条件,大力改革精简,不少较高级的剧团,近些年创作了参赛、献礼、改革的新剧目,晋京获得好评,夺取大奖,最好多拿这些新的成功作品,在农村演出市场亮相,广泛接受更多观众的欣赏。对某些复杂的大布景、大道具可另制一套“农村版”,以适应不同的环境。至于食宿问题,可以说不是什么困难。凡有条件由私家约请演出的农村,一般皆有实力安排远胜于旧时水平的生活,何况,现今交通十分发达,当夜往返县城、乡镇,或专车送供饮食都很方便。主要还在于演出人员具备克服困难的服务观念。

演出经纪人(单位)的责任,除在供方与受方之间联系、提供信息以外,农村市场的演出必须取得行政支持。过去,由村政权代表集体出面,一切统包,而今私家举办演出,各方面均需出力配合。因此,经纪人有责任代为安排,或督促受方出面接洽落实,以保证演出顺利安全。这一条也应在演出合同中写明。

农村演出经纪人(单位)有助于解决农村文化市场出现的新问题,定能有力地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走向繁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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